hxq159 发表于 2014-6-14 14:04

也说恋足(读“美足之论”有感)

    女人的脚特别是美人的脚一直离不开我们的视线,而且古今中外已经不是新鲜的话题。恋足情结在中国有悠久的历史,有文献记载汉成帝,原来钟情赵飞燕,后来因其妹赵和德的纤纤玉足实在秀美故而夜必拥其足而寝。自古文人骚客中也大有恋足情结者,可考证的大诗人李白就曾写过一首《越女词》,诗云:"长干吴儿女,眉目艳星月。屐上足如霜,不著鸦头袜",而清代诗人袁枚在《答人求妾书》中更是写道:"今人每入花丝,不仰观云鬟,先俯察裙下。",则将恋足的心态描写得丝丝入扣。男人的喜好自然左右了女人的审美标准,三寸金莲的由来也佐证了这一点,三寸金莲是缠足给缠出来的。据一般说法,缠小脚最早开始于公元969~975年南唐李煜在位的时期,李后主的一个妃子别出心裁,用帛将脚缠成新月形状在金莲花上跳舞取悦皇帝。后来这个做法流传到民间,缠小脚之风渐渐普及到了百姓人家。女缠足的风气在清代康熙年间,达到了登峰造极的地步。更有人为此著书立说曰“金莲品藻”把小脚划分为五式九品十八种。列出金莲三十六格“平正圆直,曲窄纤锐,稳称轻薄,安闲妍媚,韵艳弱瘦,腴润隽整,柔劲文武,爽雅超逸,洁静朴巧”;《肉蒲团》作者——清人李笠翁则有香莲三贵“肥、秀、软”标准;流传最广的金莲七字诀为“瘦、小、尖、弯、香、软、正”。
   我认为恋足本身无可指摘,至于有的人偷人鞋袜,或者 捆绑虐恋等,就应该归类于变态。那么在我国封建社会把女人的脚缠成“三寸金莲”使之成为残疾人就更令人嗤之以鼻了,那是病态的恋足情结。爱美是人性使然爱异性之美更是如此,男人爱慕女人的美脚是很自然的事情。你看当代文豪金庸和李敖不就是当今恋足界的形象代表吗?再纵观大千世界,女人的凉鞋总是比男凉鞋花俏,女人花在打扮美脚上的功夫绝对比男人多。女人愿意把美充分展现出来让异性去欣赏有什么错?男人大大方方的品评她们的美脚也就没什么不雅了。
      什么是美脚?燕瘦环肥很难得到统一的标准,在下认为一般来讲:首先要求皮肤“白嫩”不能有皮肤病及老茧;脚型“纤长”但不是枯骨伶仃甚至叠趾拇外翻;趾甲“光泽”长短适宜不能有灰指甲;讲究脚部卫生不能有异味;脚肉不肥不瘦太肥显得臃肿太瘦又扎手 ......
      以上本人一管之见是看了【http://www.hzhai.com/thread-417466-1-1.html】有感而发,那个女人的脚真好看!你说呢?

rlwoyao 发表于 2014-6-14 21:18

这个是作者原创?

aaa11911 发表于 2014-12-2 15:24

恋足是一门非常深奥的学问。

k55k 发表于 2023-12-18 06:47

品丝品袜品生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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