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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a足b原创] 长篇小说《嫣红》26、(莽汉子倾倒美娇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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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3-29 09:11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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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十六、莽汉子倾倒美娇姐

      朱越风沉吟了一会,摇了摇头,说道:“不好……”
      吴氏说:“其实我料到了……”
      朱越风说:“他如今连一日三餐都解决不了了。东家要一点,西家要一点,唉,哪有一点读书人的尊严呢?都是抽大烟害了他啊,白瞎了一个秀才。”
      吴氏从兜里拿出两包碎银子,递给朱越风。
      朱越风问道:“这是……”
      吴氏说:“大哥……这里有点银子,一包你捎给嫣红的爹爹,另外一包是给你的。你拖家带口的,身体又伤了,将来出去一时半刻也不能贩卖苹果了,也不能下地干活了,贴补点家用吧。”
      朱越风说:“朱循礼的这包银子我会给他捎去,给我的这包我却不能要。”
      “你是……你是嫌我的银子脏吗?”
      “脏?”朱越风不解吴氏的话。
      “我……”吴氏也不知道该怎样解释。
      朱越风说:“我看你穿得很体面,心想你是不是嫁给了有钱人……”
      吴氏摇了摇头说:“大哥,我不会再嫁人了……虽然朱允不许我进村,但是,我心里还是认朱循礼这个丈夫的。嫁鸡随鸡嫁狗随狗,这是我的命。”
      “可你一个人在城里……怎么生活的?为什么穿得这么体面,还有银子……那天那个男的……”朱越风一肚子问题。
吴氏摇了摇头,说:“那人叫刘成,是我们的儿女亲家,也是我丈夫的朋友。你刚从东北回来没几年,所以你不认识他。我们村里的人,大部分是认识他的。他曾经在咱村收购过棉花。”
      “是他接济你的?”朱越风问道。
      吴氏摇了摇头。她想我的身份已然被朱庆知道了,早晚全村的人都会知道。与其支支吾吾,让人生疑,不如直说了吧。于是,她将自己那天被赶出家门,到后来发生的一切事情,都跟朱越风说了。
      朱越风叹了一口气,说道:“这也不怪你。人哪,谁贵谁贱,都是命运逼到那个份上的。”
      吴氏再次把两包银子往朱越风手里塞:“大哥,你收下吧。你要是不收,我心里会不安,我会以为你嫌我的银子脏。”
      吴氏把话说到这个份上了,朱越风只好收了银子。
      他说:“我觉得你给了朱循礼银子,他转眼就买大烟抽了。”
      吴氏流着泪说:“那也由他,我只想尽尽我的心意。”

      朱越风是第三天被释放出来的。出狱之后,他首先来到夜来香跟吴氏道谢。由于他一只腿被人打断了,所以他走路的时候,只好拄着一根拐杖。五里地的路程,他歇歇走走,走走歇歇,一直磨蹭了一下午。天傍晚的时候,才来到夜来香。
      两个龟奴见一个衣衫褴褛的人拄着棍进来了,还以为是讨饭的,就往外赶他。
      朱越风愤怒地说:“你们敞开门做生意,难道就这样待人?”
      龟奴说:“是啊,我们是敞开门做生意,可你有银子吗?”
      朱越风说:“生意还没做呢,你就跟人讨银子?”
      龟奴笑了,讥讽道:“我就知道你没银子。你看你这熊样,砸碎你的骨头也炼不出二两油,趁银子吗?”
      朱越风气急了,将吴氏给的盛银子的小袋拿了出来,一晃悠,格拉拉响,说道:“两个奴才,狗眼看人低!”
      龟奴道:“你别拿石头蛋子唬人,这样的我们见多了。你叫我一声大爷,我弄点馒头打发打发你。”
      朱越风喝道:“好一个大爷!”挥起木棍,就抽在那个龟奴的屁股上。
      那两个龟奴见这汉子居然敢打人,哇哇叫着就往前扑,想揍朱越风。
      但是,朱越风稳坐不动,一根棍子舞得像风车轮子一样,呜呜作响。两个龟奴莫说近身,就是想往里泼水,只怕也要被木棍挡出去。
      龟奴们知道遇到会家子了。四五个龟奴都聚集过来,警惕地守候在朱越风面前,另外一个鬼奴跑进去喊程姐和邓玉成,告诉他们,有人过来砸场子了。
      程姐说:“莫非又是五鼠派的人?还有完没完了?”说罢,就和邓玉成急匆匆地出来了。
      龟奴们见程姐过来了,就说:“兀那汉子,这是我们当家的。”
      朱越风收起棍子,冲程姐抱拳施礼,说道:“冒犯了。”
      程姐说:“这位壮士不知有什么事情。”
      朱越风笑笑说:“刚才这几个家伙狗眼看人低,说些糟践人的话儿,因此老汉我鲁莽了。”
      程姐见朱越风不像过来砸场子的,也笑了,说:“待我回头教训这几个奴才。这位爷,你来这里是想……”
      朱越风说:“我是穷人,每天衣食忙碌,没闲情逸致做这种雅事。我今天来,是找人的。”
      程姐问道:“不知这位爷找……?”
      朱越风说:“你们这里有个姓吴的女子吧?大家都叫她吴氏。”
      程姐说:“是啊,是有一位。现在的花名叫吴杏儿。”
      朱越风说:“我就找她。”
      程姐知道吴氏正在接客,再大的事情,这时候也不能往外叫她。就说:“真不巧,杏儿有事出去了。这样吧,片刻她就回来了,你等一等吧。”说完后,就吩咐人给朱越风斟茶,并端上瓜子,好生侍候着。
      过了半个时辰,接完客的吴氏送客人出门。刚下楼就发现朱越风大模大样坐在客厅里喝茶嗑瓜子。她高兴地喊道:“大哥,你出来了?”
      朱越风说:“是啊,出来了,多亏了你。这不今天就要回家了,特意过来跟你说一声的吗?”
      吴氏问道:“你走路……这腿不碍事吗?”
      朱越风说:“现在还不行。几里地的路,走了半天。”
      “那你的驴呢?你可以骑着它啊。”
      提起驴,朱越风恨得直咬牙:“妈的,这帮差役,他们给我把驴杀了吃肉了。”说着,就站了起来,一瘸一拐地往外走:“我这就回去了。”
      吴氏一把拉住了他,说:“大哥,这样不成。这么远的路,你瘸着一条腿,要走几天啊?再说,你这样走回去,这条腿不就废了吗?你好好呆着,先把腿养好,才能回去。”
      程姐也说:“是啊,我认识一个接骨医生,几副药下来,保证你活蹦乱跳。你先在这里住下吧。”回头冲邓玉成说:“你给这位大哥在后院收拾一间屋子。”
      当晚,便由吴氏做东,在夜来香对面的酒楼里宴请朱越风。吴氏请程姐和邓玉成作陪,二人都爽快地答应了。
      朱越风喝酒很豪爽,也非常健谈。他讲起自己在东北山镖局里的经历,眉飞色舞,手舞足蹈。讲起自己一次次同劫匪斗智斗勇,九死一生,绘声绘色。见多识广的他,对这个社会有诸多的不满。他抨击现实,一针见血。这时候的他,仿佛不是一个来自乡村的贩夫走卒,而是一个演说家。
      酒席上的两个女人,程姐和吴氏,都目不转睛地看着他,眼神里流露出不由自主的崇拜。
      这样一来,酒席桌上另外一个男人便显得黯然失色了。在朱越风说话的间隙,程姐一会儿让邓玉成给朱越风斟茶,一会儿让邓玉成倒酒,一会儿又让邓玉成将好吃的菜挪到朱越风面前。程姐的行为弄得邓玉成心里醋气冲天,他想,我得找个话头,挫一挫这个乡野莽夫的锋头。
      好不容易找到朱越风谈吐的间隙,邓玉成忽然问道:“大哥,你看你在东北山那么风光,为什么要回来种田呢?我觉得你本是一条翻江倒海的蛟龙,咱这个地方就是个小河湾,怎么能容得下你呢?”
      朱越风喝了一口酒,慢悠悠地问道:“邓兄,你家中可有父母双亲?”
      邓玉成说:“有啊有啊。”
      朱越风又问道:“你可有按时回去看望父母大人?”
      邓玉成说:“有啊有啊。无论多么忙,每年总要回去一次的。”
      朱越风拍了拍邓玉成的肩膀说:“这就对了。老弟是个孝子,我很赞赏。但是,我朱越风也是父母生父母养,也有一颗孝心。我在外面漂泊,父母大人却在家乡。说实话,虽然在外面大口吃肉,大碗喝酒,但是,心系故土,无时无刻不挂念着父母双亲。忽然有一天听到母亲去世的噩耗,兄弟,我后悔啊,我后悔的直揪头发。我作为一个儿子,母亲生病的时候却不能在病榻前尽孝。唉……母亲走了,看着白发苍苍的父亲,我……外面的世界再精彩,我也不能去了。我要在家里尽心尽意的孝敬我的父亲。人生最大的悲哀,莫过于子欲孝而亲不在……”
      朱越风的一番话,居然说得吴氏和程姐都泪水涟涟。他们通过朱越风的话,各自想起了自己的父母。
      程姐说:“大哥,你的一番话,沉甸甸的,好像小锤一样直往我心里头敲。想起这么多年,我在外面只顾得挣钱,却疏忽了对父母的孝敬。我……惭愧啊……大哥,如果你不嫌弃小妹妹出身低贱的话,你这个大哥,你这个朋友,我交定了。”说着,便将自己一双白嫩的手,按在朱越风的手上。
      吴氏也说:“大哥,虽然我们住在一个村子里,但从前我对你并不了解。现在看来,大哥你是个孝子,是个有情有义的男子汉。”
      程姐附和道:“对对,这话说得有理!朱大哥的的确确是个真男人!”说完这句话,先是向朱越风投去含情脉脉的一瞥,紧接着又不屑地斜睨了一眼邓玉成。那神情分明在说:朱越风是真男人,而你邓玉成只能是个假男人。
邓玉成那个气啊,他恨不得将程姐搭在朱越风手背上的手拉下来。但是,他却不敢。因为他只是依附在程姐身上的一根藤,万不敢冒犯程姐。
      邓玉成不甘心就这样败下阵来,又说:“朱大哥,你们保镖的,说到底还是别人的雇主,别人的下人。”
      朱越风却也毫不在意,说道:“是啊,我们保镖的,受雇于雇主,自然要给雇主办事,自然要为雇主服务。说下人,哪也不过分。”
      邓玉成问道:“既然如此,你们必须保证你们的镖不能出现一点差错。你们要保镖,土匪要劫镖。在这期间,难道你就没遇到过马失前蹄的时候?”
      朱越风说:“遇到过,真的遇到过。有一次,我们押着三万两白银从黑龙江到吉林,半路上,忽然遇到一股山贼。双方展开厮杀,镖银就被他们抢去了。小喽啰们押着镖银前面跑了,三个匪头在后面断路。我们镖局的几位大哥分别与那些匪头厮杀,只希望杀退匪头,将镖银夺回来。与我对打的是一个二十多岁的,名叫雪里红的女匪头……”
      朱越风说到这里,邓玉成“咯咯”地笑了,说道:“大哥真是个聪明人,女的好对付嘛!吃柿子专拣软的捏嘛!”
      程姐正听得过瘾,见邓玉成打断了朱越风的话,非常生气,狠狠地瞪了邓玉成一眼。
      朱越风说:“其实这个雪里红是这帮劫匪的老大。别看她是个女的,但自小未缠足,七八岁就跟一位世外高人学工夫。她刀枪棍棒样样精通,其实是最难对付的。”
      程姐说:“是啊,女人要是会了功夫,不但拳脚伤人,心计也多。”
      朱越风道:“可不是嘛!我和她对阵的时候,刀剑上并没有吃亏,反而杀得她节节败退。就在打得兴起的时候,忽然我的坐骑嘶叫一声,那马带着我,咕咚一声掉进一个深达丈余的陷阱里了……”
      说到这里,程姐和吴氏忍不住尖叫起来。
      邓玉成却笑着说:“呵呵,原来朱大哥也有走麦城的时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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该用户从未签到

发表于 2012-3-29 22:45 | 显示全部楼层
精彩的很,楼主多发,更新加快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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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3-30 11:37 | 显示全部楼层
忽然我的坐骑嘶叫一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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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3-30 21:24 | 显示全部楼层
写的不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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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4-10 20:46 | 显示全部楼层
这个连载系列的真好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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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4-13 22:25 | 显示全部楼层
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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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4-18 10:32 | 显示全部楼层
继续跟踪看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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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4-29 22:27 | 显示全部楼层
莽汉子? NT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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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5-4 14:28 | 显示全部楼层
有才的作者 给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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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5-9 23:14 |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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