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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a足b原创] 【原创中篇小说】美丽的丝女我的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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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9-2-27 01:53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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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丽的丝女我的妻
一、
那年是我最失意的一年。
交往了好几年的女友无情地离我而去,我所在的公司又倒闭破产了。我在那个公司里担任中层管理,权力不大,但是很实惠,很悠闲。公司破产倒闭,我也丢了这个饭碗。无奈之下,经朋友介绍我来到了一家规模不是很大的私营企业做了一名电工。这个工作也是很悠闲,但是工资很低,也很无聊。
其实那年也是我很幸运的一年,因为我遇到了她。偶然的一次经历让我们成了朋友,最后,又成了我的妻子。
我就职的这家公司门前开着一家小超市,经营烟酒糖茶之类的小商品。上班第一天的傍晚,兜里没香烟了,就准备到小超市买一盒。刚出公司大门,眼前的情景让我顿时目瞪口呆。正是夏初季节,路旁的杨柳含絮吐绿,刺槐树盛开着一串串雪白的花蕾,通红的夕阳一点点的往西边的地平线坠落,半边天空中的云朵都被染得金黄嫣红。翠柳下,夕阳中,亭亭玉立着一位美妙的玉人儿。只见她那一头长发在微风的吹拂下随心所欲地飘拂着,上身穿了一件月白色的紧身小衫儿,丰满的胸脯高高的耸立着。下身穿着一条短绿色的马裤,腿上裹着一双薄薄的肉色丝袜,脚上蹬着一双褐色的马靴。在马靴与马裤之间,那截裹着丝袜的腿显得尤其光亮平滑,性感动人。我呆立在那里,痴痴地盯视了许久。这么美妙的女人,不知道是谁的女朋友,谁的妻。有女人如此,夫复何求?想到自己刚刚被女朋友甩了,不由得更加失意,心中幽幽地喟叹一声。
也许那姑娘发现了我的异样,惊鸿一瞥之际,飘然进了超市。等我也到了超市方才知道,原来这妙人儿居然就是这家超市的老板。近距离再看美人,只见她脸色红晕,一双水汪汪的大眼睛忽闪忽闪的好像带着电流一样直往我的心尖上触。我有些神情恍惚,问道:“这里,有香烟吗?”
“有啊。”妙人儿说话了。啊,声音也是那样美妙动人。
“既然有,那我买……”我有些语无伦次了。
“你要买几盒?要买什么牌子的?”她问,很温柔。
我说:“随便。”就把一张百元大钞送到她的手里。
她接过那张钞票有些为难的犹豫了一会,嫣然一笑说:“可是我还是不知道你需要什么牌子的香烟啊。”
我看着她那饱满红润的双唇,看着她那整齐洁白的皓齿,心猿意马。啊,没想到这个小地方居然有这么一个美丽的姑娘。胡思乱想之间,就忘了回答姑娘的问话了。姑娘浅浅的一笑,拿出一盒一支笔,说:“这烟十元钱一盒,可以吗?”
其实是不可以的。按照我现在的工资收入怎么可以消费十元钱一盒的香烟呢?但既然是姑娘点出的香烟,别说是一支笔了,就是大中华我也得要。于是我豪气冲天地说:“可以啊,给我来一条。”
我都忘了我是怎样夹着那条香烟出的超市门。那天晚上我失眠了,满脑子都是姑娘的形象,她那音容笑貌,一直在我的眼前出现。尤其是她露在外面的那截丝袜腿,以及褐色的马靴,一直让我心跳。也不知道从什么时候起,我居然特别喜欢欣赏女人的脚。无论是穿着丝袜的脚,或者穿着棉袜的脚,还是白嫩的裸足,我都无一例外的喜欢。我的前女友不止一次说我变态,她曾经一边享受着我给她吻脚的乐趣,一边说,我鄙视你,我鄙视你。也许,我和女友之所以分道扬镳,这也是原因之一吧。
第二天是星期天,我一直睡到临近中午时分才醒。起床后洗漱一番,就觉得有些饥饿。这个时侯伙房是没有饭卖的,心想还是先到超市买点现成的填填肚子吧。想到又要见到美女,心中一阵莫名其妙的冲动。等来到超市门口,却发现关着门。
我们的工厂坐落在一座小城的西郊,这里是一片工业园,各种厂房栉比鳞次。而那个姑娘的小超市就在这些工厂之间,大部分的顾客也就是我们这些打工族。小超市后面,有挺大的一片杨树林,从外面看上去,很幽静的样子。我因为刚刚到这里来,对周围的环境还十分陌生。既然超市关门,闲来无聊,就想到那片杨树林里去看看。心中这样想着,就溜溜达达信步进入了杨树林。一进林子,立刻感到这里十分凉爽,环境也幽静。小鸟在枝头婉转,蝴蝶在树下的野花丛中蹁跹。享受着眼前的景色,不由得心旷神怡,伸伸懒腰,做了一个扩胸运动,继续往里走。走着走着,突然听到树林里有人低低地唱歌。那声音时断时续,隐隐约约,但是却美妙动听。又往前走了几步,那歌声就清晰了许多。我听出唱的是我喜欢的一首情歌《味道》。
这首歌描写了一个女孩在夜半三更的时候,思念自己恋人,倾吐自己的衷肠,及其感人。那少女对自己的恋人之思念无以复加,不光思念恋人的笑容,甚至连恋人的外套、白色的袜子、身上的味道都是那样思念。看来,爱屋及乌的恋物心理,是人都会有的。歌曲很委婉,歌词也动人:
今天晚上的星星很少
不知道它们跑那去了
赤裸裸的天空
星星多寂廖
我以为伤心可以很少
我以为我能过的很好
谁知道一想你
思念苦无药
无处可逃
想念你的笑
我想念你的外套
想念你白色袜子
和你身上的味道
我想念你的吻
和手指淡淡烟草味道
记忆中曾被爱的味道
今天晚上心事很少
不知道这样算好不好
赤裸裸的寂寞
朝着心头绕
我以为伤心可以很少
我以为我能过的很好
谁知道一想你
思念苦无药
无处可逃
想念你的笑
我想念你的外套
想念你白色袜子
和你身上的味道
我想念你的吻
和手指淡淡烟草味道
记忆中曾被爱的味道
想念你的笑
我想念你的外套
想念你白色袜子
和你身上的味道
我想念你的吻
和手指淡淡烟草味道
记忆中曾被爱的味道

为了不惊动唱歌的人,我像做贼一样弓着身,蹑手蹑脚的往前靠近。这时候我的眼前出现了一个令我更为神往的情景。只见一个娇娜的女子蹲在树林深处的一个水塘边的一块石头上,赤着白嫩的双脚,一边洗衣服,一边哼着歌。全神贯注,如入无人之境。那首《味道》,让她唱了一遍又一遍。而她身后的树枝上,则晾晒着花花绿绿的衣裙。让人心动不已的是衣裙的旁边还晾晒着三双丝袜。一双是白色的,一双是肉色的,另外一双是黑色的。那三双丝袜在微风中诱人地飘荡着,在日光的映照下,展示着透明的轻柔。我有一种冲动,多么想去抚摸它们。我呆呆的站在那里,仿佛痴了一样。
那少女唱着唱着,无意中回了一下头。在她回头的瞬间,我认出来了,那不就是超市的老板吗?而超市的老板也在回头的一刹那发现了我,发现了我那痴狂的目光。精神高度集中的她,突然发现身后站着一个像色狼般的男子,不由得吓了一跳。这时候石头突然翻了,那石头,以及石头上的美女,顷刻间落到了水里。
我不知道那些舍己救人的英雄们在救人之前是怎么想的,我只知道我在下水救那姑娘的时候,什么都没有想。在姑娘刚刚落水的一瞬间,我就跑了过去。连衣服都没有脱,我扑通一声就跳进了水里。啊,没想到看上去那么美丽幽静的平塘,居然深不可测。我下到水里之后,双脚居然挨不着底。等到双脚挨着底了,头已经没入水中。鼻子一呛,我连喝了几口水。这时候我忽然想起一个严重的问题来,我记得我并不会水。接着又悲哀地想,今天我不但救不了那个姑娘,只怕连我也得呜呼哀哉了。啊啊,没想到我还这样年轻,人生的美妙滋味还没有享受够,却要这样结束?唯一可得到安慰的是只怕今天还有一位绝色的姑娘可以和自己一起遇难。到了那边,她和她那可恶的男友将阴阳两隔,那时候,他只能为我吟唱《味道》了吧。心中电光石火般的想着,这时候身体却又浮上了水面。当我的身子浮上水面后,我绝望了。因为我看见那姑娘已经爬上岸了,全身湿淋淋的。妈的,我真傻!原来人家姑娘会水,而我这个不会水的人居然还跳进去救人。我看着姑娘大喊一声:“救命……”这个“命”字还没喊全,我又沉了下去。我在黑暗的水下极力挣扎着,我不想死。姑娘已经上岸了,凭什么让我一个人孤零零地葬身在这黝黑凄凉的水塘里?终于我的身体再一次浮上水面,这时候我见到那姑娘双手握着一根树棍,伸到了我的面前。我连忙抓住了树棍。
我被那姑娘拖了上来,很狼狈,湿淋淋地趴在岸边,往外呕吐着吞到腹中的积水。那姑娘关切地蹲在我的面前,问道:“你好点了吗?不要紧吧?要不我叫人送你去医院?”说着就掏手机,等掏出来却发现手机已经完全湿透了。不用说肯定打不出去了。我连忙说:“我没有事的,就是吞了几口水,吐出来就好了。你呢?你没事吧?”
姑娘说:“我会水,刚掉进去就上来了。没想到你到不会水,却跳下去救我,你是个好人。”
我说:“当时心里只想到救人了,却忘了自己是个旱鸭子。”
姑娘说:“这就叫舍己救人,真不知道怎么感谢你呢。”
我说:“其实也怪我,要不是我吓了你一下,你也不会落水。”
姑娘扑哧一声笑了:“谁叫你不声不响就过来了,又目光咄咄像个贼呢?——对了,你叫什么名字?”
我说:“我姓冯,叫冯征远,今年二十六岁,未婚。”
姑娘又笑了,有些嗔怪地说:“人家又没有问你这么多。”
我问道:“那你的芳名呢?”
姑娘说:“人家叫徐文娟。”
我赞叹道:“哦,好名字。”
姑娘说:“人家的名字是爸爸起的,爸爸又没有文化,只是觉得这两个字叫起来顺口。到是你的名字挺有讲究的。征远,呵呵,好像过去那些远征大将军的名字。”
甫一交谈,我就觉得文娟不但美丽端庄,而且大方得体,不愧是经营超市的女老板。我们两人的身上衣服都是湿漉漉的,但因为现在是夏初季节,又是中午,所以并不感到寒冷。因为身上的衣服未干,所以我们都不急于出林子。一边闲谈,一边等待着身上的湿衣被体温烘干。在闲谈中我得知文娟已经二十八岁了,她说她的同学都结婚了,还有许多都当了妈妈。她参加了许多同学的婚礼,看到同学穿着洁白的婚纱,她就非常非常羡慕。我问道:“那你怎么不结婚啊?”
文娟扑闪着黝黑的大眼睛,叹了一口气说:“结不成。”
我心中窃喜,问道:“这么说,你还没有男朋友?”
文娟说:“有啊,我很早就有男朋友了,是我的邻居。”
“那你怎么还不结婚呢?”我不解。
文娟说她男朋友在国外打工,已经出去七年了,可是至今还不回来。他想挣够足足的钱,回来后过幸福的生活。说到这里文娟撅着猩红的双唇说:“我知道他是为了我们以后的生活过得更好,也知道他在国外打工很辛苦。可是,可是,钱挣多少是个多啊?”说罢,幽幽地叹了一口气。
与美女谈话,时间不知不觉过得很快,身上的衣服也干爽了。这期间文娟一直赤着双脚。在我们谈话的过程中,我不时地去偷窥她的双脚。啊,这是一双多么秀气迷人的脚啊。那小巧玲珑的脚型,那细腻无暇的肌肤,那洁白润红的色泽,无一不让我怦然心动。多么想去抚摸一下这双脚啊,可是我没有这个胆量。文娟起初还没有注意到我在窥视她的脚,一边和我说话,一双脚也在无意的调皮地活动着。那饱满精巧的脚趾的弹动,就像一只小手在撩拨着我痒痒的心弦。忽然间文娟发现了我目光咄咄盯着她的那双脚,脸颊忽然飞红。只见她羞赧地低下头,咬着下唇微微一笑,连忙穿上了鞋子。她站起来,收拾好晾晒的衣服,说:“今天真是谢谢你了,我走了啊。”
我不甘心美女就这样离去,不由得追上去一步,说:“我又没有救你,其实还是你救了我。应该是我谢谢你,不应该你谢我。”
文娟说:“虽然你没救了我,但你是真心想救的。自己不会水都跳了下去,这份心意就该好好谢谢!”
我半开玩笑地说:“既然想谢谢,那你是不是该请我吃饭?”
文娟笑了笑说:“那还不简单?什么时候?”
我说:“你什么时候请,我什么时候奉陪。”
文娟想了想说:“要不这样吧,今天晚上九点以后,你到我的小超市来,我自己做几个小菜。我做的小菜味道一点也不比饭店差啊。”
我说:“方便吗?”心里兀自惴惴,对于美女如此豁达有些意外。幸福来得太突然,都没有适应过来。
文娟说:“这有什么啊,不就是一起吃顿饭吗?”
说着我们就走出了树林,等走到超市门口的时候,文娟回首朝我挥挥手,说:“拜拜!”美眸一瞥,那种妩媚的眼神让我沉醉了一下午。

二、
有过类似体验的朋友应该知道,与美女约会前的等待是最难熬的。那段时间分分秒秒都折磨的人心坎发痒。一秒钟如同一年一样漫长,一个小时就像一个世纪一样悠久。终于在我的期待中时间到了夜里九点,我急不可待地来到了文娟的超市。见到我,文娟说:“来了?你给我在柜台这照看着,我去后面炒菜。”
我说:“这可以吗?我们刚刚认识,你就不怕我偷了你东西?”
文娟说:“你愿意拿什么拿好了,都是些烟酒糖茶日常用品,又没有什么贵重东西。再说了,都是朋友了,我会不相信你吗?”也没等我答应,就走到后边去了。很快后面就响起了烹炒的声音。
我坐在柜台里,俨然有一种登堂入室做了主人的感觉,心中充满了幸福和甜蜜。已经是夜晚九点多了,也没有顾客上门。时间长了,我有些闲得无聊,就冲着后面喊:“文娟,我帮你吧。”
文娟在厨房里应道:“好啊,把门关了过来吧。”
呵,关了门不就是二人世界了吗?我的心情顷刻之间就激荡起来,关门时双手都在颤抖。等我心跳着来到后面的厨房时,文娟其实已经把菜快做好了。她说:“我还有最后一个菜,你把做好的端到那边屋里去吧。”
我问:“那个屋子?”
文娟一指对面那个亮灯的小屋,说:“就是那里。”
我端着两盘菜来到了那间小屋,小屋里荡漾着一股女性特有的清香气息。我把菜放下,就开始打量这间屋子。小屋的陈设很简单,一铺床,一只衣柜,一张桌。小屋里到处都摆放着一些绒布小动物,个个憨态可掬,就像它们的女主人一样可爱。床上的被褥摆放得很整洁,床头柜上有一张合影。那女的是文娟,照片上的她看上去要比现在年轻,美丽里充满了调皮,显得十分可爱。而与她合影的男子则五大三粗,有些木讷。我想,这个人应该就是文娟的男朋友了吧。唉,文娟居然要嫁给这样一个憨汉子,真是白瞎了这么冰清玉洁的一个俏人儿了。正自感叹,这时候只见文娟一手端着一盘菜走了进来,见我呆呆的顶着照片看,就说:“这就是我男朋友。”
我摇了摇头说:“不配,不配,真的不配。”
文娟瞪了我一眼说:“就你配?”
我说:“起码我比他善解人意吧?不过我没他有钱。”
文娟抚摸着照片说:“钱够花的就行了,要那么多钱干什么啊?拍这张照片的时候,我才二十一岁,那时候多么清纯,多么年轻啊。唉,现在都快三十岁了,半辈子了。”
我说:“那你为什么不把他叫回来结婚啊?”
文娟摇摇头说:“他不回来。他说办一次出国不容易,要狠狠在外面多干几年,多挣些钱才回来。他心里只有钱了,根本就不在在乎和我结婚。我都这么大岁数了,还在苦苦的等。人生的美好时光要是都耗在等待里,钱再多又有什么意思?”
我说:“那你就和他吹了,凭你这样的条件,许多男人愿意追你。我第一个追。”
文娟脸一红说:“我们是青梅竹马,再说我也曾经把一切都……都给他了,哪能说吹了就吹了?”
我半开玩笑半认真的说:“我不在乎啊。”
文娟说:“好了,别说这些了。小弟,经历过今天中午那次事故,我把你当成了好朋友,所以我才会愿意单独和你相处。你可不要以为我是一个水性杨花的女人啊。”
我说:“文娟你不要误会,我虽然口无遮拦,但是我没有半点轻薄的意思。我也是刚刚失恋,我有权追求自己喜欢的女人。难道我追求我喜欢的还有什么错误吗?”
文娟说:“你没错。”说完就出去到前面柜台里拿过一瓶红葡萄酒,给我斟了一杯,给自己也斟满了杯子。两杯酒下肚,文娟的脸色显得越发娇媚红润,我们之间的谈话气氛也轻松了许多。她问道:“你说你失恋了,为什么?”
我说:“唉,原因是多方面的。不过最主要的一条原因,我不好意思说,说了怕你瞧不起我。”
她抬起一双乌黑的眼睛静静地看着我,那双眼睛仿佛清澈透明,仿佛有一种不可抵挡的魅力,让你不得不跳进去,不得不对她敞开心扉。于是我也就不再顾忌,一股脑儿的把自己如何恋足,如何亲吻爱抚前女友的脚,如何被前女友骂变态,如何产生隔阂等等等等,和盘向文娟倾诉了一番。我从来没有想到朝一日会和一个刚刚认识几天的美女讨论恋足的话题,现在我倾诉了,心里既敞亮,又有些惴惴不安,怕她因此轻视我。
文娟安静得像一滴水,默默地听我倾诉。一直到我说完了,她才轻声说:“怪不得今天中午你老是盯着我的脚看呢,原来你喜欢女人的脚。”
我问道:“是不是你要看不起我了?”
文娟摇摇头说:“没有,为什么看不起呢?其实我们女人也喜欢把自己的脚修饰得漂漂亮亮。比如修剪指甲,抹指甲油,就是为了让脚漂亮。即然这样,为什么就不能让男人喜欢和爱抚呢。”
我感动地说:“文娟,谢谢你的理解。”
文娟浅浅一笑问道:“我的脚美吗?”
我连忙说:“岂止是美,简直美不胜收。”
文娟脸一红,咯咯地笑了。
我壮着胆问道:“能不能让我再好好欣赏一下你的脚。”
文娟说:“看一看可以,又不是什么不可见人的地方。不过我怕你得寸进尺……”说到这里,自己给自己斟了一杯酒,一饮而尽,说:“其实这么多年来,我从来也没有和别的男人单独相处过。也不知道为什么,今天一见到你,就觉得……唉,也许等待我男朋友这么多年,我疲惫了。每天都在想念和思念中度过,我真的累了。也许我想找一个人的肩膀靠一靠,喘口气……”说着,眼圈一红,长长的睫毛上立刻挂上了珍珠一样的眼泪,显得楚楚动人。
就像在广袤的大草原上看到一只受伤掉队的小鹿,我没有理由不去帮一把。一瞬间我的勇气倍增。我来到她身旁,她居然很温驯地移动了一下身子,把身下坐着的凳子移出半边来。我立刻挨着她坐下了,轻轻地搂住了她的肩膀,柔情屡屡地说:“我的肩膀尽管不够宽厚,但也可以让你歇一歇疲惫的心灵,让你体会一下男人的柔情。”
她的眼神有些迷离,呼吸也急促起来,吐气如兰,说:“好幸福啊,要是我能这样靠在我男朋友的肩膀上该有多好。这么些年,看着我的同学,我的朋友,一个个穿上婚纱做了幸福的新娘,我好羡慕啊。我觉得我就像一个被人抛弃的气球一样,漫无边际的在半空里飘啊飘,不知道什么时候是尽头……”
我说:“跟你那个只顾得挣钱的男朋友说分手吧,我会细心地呵护你的。”
她摇了摇头说:“哪能那么容易就说分手?毕竟他是我的初恋,毕竟我把一切都曾经给了他。我们是朋友,你要是觉得我在利用你的感情,我们这就说再见。你要是不介意,我真的愿意靠在你肩膀上休息一下。”
听了这话,尽管有些失望,但是也觉得她很真诚,很坦率。我说:“文娟,尽管我得不到你,但我还是很感谢你对我的这份情谊。是啊,想开些,只要是曾经拥有,又何必朝朝暮暮呢?”说着就抱起了文娟的身体。文娟的身体在我怀里显得很柔软,很温驯。我把她直接放到了床上。这时候她气喘着问道:“门你关了吗?”
我说:“是的,关了。”
“你想要我吗?”她颤抖着问。
我说:“你这样美丽漂亮的女人,是男人就想要。”
她说:“可是我不愿意到那一步,可以吗?”
我说:“我不会强人所难的。”
她松了一口气,说:“我知道你是一个听话的好男人。”
我跪在床下,轻轻脱掉了文娟脚上的马靴,文娟穿的是一双黑色的薄丝袜。那双灵巧的秀足裹在黑丝袜中,显得越发朦胧诱人。我双手握住了她的一只软绵绵的小脚,先是轻柔的在她的脚上抚摸,然后一点点捏着她的脚,又用手指去抠捏她的每一个脚趾缝。尽情的爱抚了一会,将她的那只脚捧起来,放在鼻子下,细细的嗅闻着,闻到了一股似有若无的淡淡的脚上特有的味道。然后,我不顾一切的隔着丝袜去亲吻那只脚。等我亲吻遍了,文娟将那只湿漉漉的丝袜脚收了回去,又把另一支脚伸到了我的怀里。在我如法炮制的爱抚亲吻她这只脚的时候,文娟已经趁我不注意把自己的连裤丝袜脱到了膝盖处。我连忙帮助她脱掉了丝袜。这时候,文娟的一双小脚就裸露了,白白的,在灯光下发着象牙般的光泽。十只脚趾圆嘟嘟的,指甲盖就像透明的一样。看着这美丽的小脚,我再也忍不住了,捧在手里,一个劲的亲吻,舌尖游遍了她的每一个脚趾缝。文娟长长吐了一口气,幽幽地说:“原来被人爱抚双脚的滋味是如此美妙啊。也许我这一辈子除了你之外,再也不会有人这样爱抚我的一双脚了。我记得我和我男朋友最好的时候,我撒娇让他给我倒洗脚水,他都嫌脏。”说到这里话题突然一转,问道:“小弟,其实一双脚裹在袜子和鞋子里,又走来走去的,出的汗又没处发散,肯定是脏的,你怎么不嫌。”
我说:“我喜欢你的脚,就自然要喜欢你脚上的味道。”
她抿着嘴微笑着问道:“那你告诉我,我的味道你喜欢吗?”
我说:“喜欢,太喜欢了。”
她的笑容变得灿烂起来,说:“还不是一样的臭烘烘的味道?你呀,真是一个让我感觉特别的男人。小弟,我会永远记住你的。”
恋足者在社会中只是一个小之又小的小群体,还不能为大众所接受。因此恋足者对外人是讳莫如深的,也只是在自己的小圈子中,他们才畅所欲言。在医学界,也通常把恋足者视为“病人”,称之为恋足癖。其实健康的恋足者不应该笼统的将他们视为异类。说到女性,其实浑身上下都洋溢着美。有人被女性的一双妩媚的眼睛陶醉,有人喜欢女性那性感的朱唇,有人喜欢女人那婀娜的身材,有人醉心于女人那丰满的酥胸,也有人喜欢女人挺拔的大腿,更有人喜欢女人那神秘的隐私部位。其实女人浑身上下无不充满了诱惑,充满了美。为什么喜欢女性的脚,就被大家视为病态呢?恋足者为此苦恼不已。其实归其原因,一是自古以来喜欢女性的脚的人少之又少,这些喜欢脚的人不被别人所理解,因此就被别人视为怪癖。二是脚部往往处在鞋袜的包裹中,密不透气,难免会有些味道。这就被大部分人以为这样的味道是不洁的,是不能容忍的。而恋足者恰恰相反,他们在喜欢脚的同时,也往往喜欢那种味道,这就更让人觉得他们怪癖了。三是人们的传统观念在作祟。自古以来,中国人最讲究的是上下尊卑的区别。双脚在人体的结构上来说,也是处于最底层的。而这双最底层的脚也是最忙碌的,最辛苦的。因为忙碌辛苦,也因为被鞋袜紧裹,所以在大多数人看来它是脏的,因此不被大家所喜欢。中国历史上的裹足制度也说明了这一点。为了塑造一个女性的大家闺秀的形态,居然不惜以摧残双脚的正常发育为代价,以双足的畸形换来所谓的大家闺秀的资格。在一百多年前,那时候要是女人不裹足,是不会为社会所容忍的。其实恋足者古已有之,从古代的一些大文豪的作品中也不难看到一些对足的赞美。就算是一双被裹得畸形的小脚,也被人们冠之以“三寸金莲”的美称。无论如何,恋足者在社会上毕竟是少数,再加上一些恋足者不自爱,他们没有机会堂而皇之的恋足,转而就去迷恋女人穿过的鞋子袜子之类。在这些东西都没法正常获得的情况下,有个别行为不良者就会去偷,因此也败坏了恋足者的声誉。社会不能给恋足者一个理解的空间,因此那些恋足者也就只好深深的把自己的喜好掩藏在心里。他们不会和圈子外面的人讨论自己的感受。有的女人,可以给你一切,可就是不允许你过分的动她的双脚。既是允许你动了,也会用一种奇怪的眼神看着你。
我和我的前女友什么都做过,可是每当我爱抚她的双脚的时候,她就会用一种蔑视的眼神看着我,有时候还会骂我下贱。此时,当文娟说我是一个奇怪的男人的时候,我就开始自卑了。我放开了她的脚,用一种失望的眼神看着她,问道:“你是不是很鄙视我?”
“鄙视?”听我这样问,文娟一双乌溜溜的眼睛盯着我,一脸惘然,“我为什么要鄙视你呢?”
我说:“我喜欢女人的脚,因此你会鄙视我。”
文娟咯咯地笑了:“哪有啊,其实我觉得喜欢女人的脚很正常的。说实话有时候我看着自己的双脚,那样细腻,我都觉得很可爱。平时我也十分注意保养我的脚,我会用很贵的润肤霜护理脚上的肌肤,会很细心地修剪我的脚趾甲。可我的男朋友从来都不会动我的脚,一旦和我单独相处,他就会像只野兽般地扑过来侵犯我,一点也没有柔情蜜意。而你就不同了,你的爱抚让我很感动,也让我感觉十分美好。哎,怎么形容呢?就好比一个人躺在温暖的河流里,让潺潺的河水在身上流淌……说实话,我喜欢你欣赏我的双脚,也喜欢你抚摸亲吻我双脚时的感觉,这让我心身都舒畅,也让我感动。因此我才说你是一个让我感觉特别的男人,我不会忘记你的。”
文娟的表述让我喜出望外,这是第一个肯定我恋足行为的女人,也是第一个这样开诚布公的与我讨论恋足的女人。面对着这个可爱的女人,我再也忍不住了。猛地抱住了她,紧紧地,紧紧地把她抱在怀里。文娟只是象征性地扭动了一下,轻吟一声,柔软的身体就融化在我的怀抱里。我们两个都是浑身颤抖,开始了热烈的亲吻。我们就那样吻着,吻着,也不知道过了多久,当我放开她的时候,只见她脸色赤红,气喘嘘嘘,身体兀自在那里激荡起伏。

三、
那天夜里我回到厂子的时候,已经是深夜两点钟了。我躺在床上,满脑袋都是文娟的影子。那天夜里,我得到了文娟。那是我们第二次又拥抱在一起的时候,我们都失去了理智。也不知道事情是怎样开始的,其实在那一瞬间,就像在云里雾中,迷迷糊糊,不知不觉,我们就做了那件事情。是的,我们做爱了。我们疯狂地爱抚着对方,感觉世界上就剩下了我们两人一般。这的确是一件美妙无比的事情。尤其面对的是一个自己刚认识不足一天的漂亮女人。按照我们中国人的传统观念,我们不应该发生这样的事情。我们古人把这件事情含蓄的称为“云雨”。似乎只有夫妻之间才可以云雨的,因为云雨为了孕育,那是为了繁衍后代必行的礼数。因为这种事情秘而不宣,只宜夫妻之间在房中进行,所以又叫“房事”。而我们这样的行为,那叫什么?叫第三者插足?叫通奸?所以当我们都平静下来之后,我有些后怕了,我结结巴巴的对文娟说:“对不起,对不起,我不该侵犯你!”
文娟理了理凌乱的头发,那双妩媚的大眼睛静静地盯着我,好一会儿,突然抿嘴笑了,说:“你可真有意思,又没人怪你。我要是不情愿,你怎么能侵犯了我啊?”
我说:“可我是男人,你是女人。发生了这样的事情,责任总归是男人的。”
文娟说:“要说有责任,那也是我的责任。作为一个单身住在这里的女人,我不该夜里把你约来,也不该让你爱抚我的双脚。你既然来了,又爱抚了我的脚。在这样夜深人静的地方,以后的事情也就不可避免了。我知道这样不对,但是我等一个男人整整等了七年,我从一个天真烂漫的小姑娘一直等到快三十岁了。在这之前,除了我那男朋友,我的身体从没有让别的男人碰过。可是一年一年等下去,我的心早就疲惫了。我需要靠在一个男人的肩膀上歇一歇啊。我也太孤独了,太寂寞了,我需要一个男人来抚慰我一下啊。本来,我也知道人们常说的一句话是很有道理的……”
说到这里,文娟突然戛然而止。我忍不住问道:“那句话啊?”
文娟抬起头向我一笑:“我说了你可不要生气啊。”
我说:“你告诉我吧,我不会生气的。”
文娟说:“人们都说:男人没有一个好东西。”说到这里她咯咯笑了,又补充了一句:“当然,也许不包括你。”
我讪讪地笑着说:“我自然也不是什么好东西了。”
文娟说:“所以,这么多年来,我从来也没有给男人一个单独和我相处的机会。尽管我很孤独很寂寞,但是我忍耐,再忍耐。要是不相信,你可以出去访问一下,看看有没有对我说三道四的。可是今天我还是意志不坚定,多少年筑起的感情堤坝居然被你一下子就摧毁了。”
我笑着说:“我貌不惊人,才不出众,也不是有权的,也不是有钱的,怎么就打动了你呢?”
文娟伸出一根细长的指头点了我脑门一下说:“就凭你的傻劲,就凭你一个不会游水的人跳进水里就去救人的傻劲。”
…………

从那起,文娟就成了我的情人。我们很隐秘地交往着。所以虽然过去了几个月,但是并没有人发现。每次和文娟约会,我都会细心地给她爱抚那双美丽的秀足。我心甘情愿的为文娟洗脚修指甲,爱到情深时分,我们就会癫狂一番。单独相处的时光,我们就像泡在蜜里一样幸福。就算不是单独相处,我们也会天天见面的。因为文娟是开超市的,我借着买烟的机会,每天都会去看她。在他人不注意的时候,一个会心的微笑,一个特别的眼神,都会让我们感到幸福无比。文娟有许多条丝袜,颜色也各异。有一次,我在超市里趁人不注意悄悄说了声:“我喜欢你明天穿黑色的丝袜。”
第二天,我到了超市一看,正在那里应付着顾客的文娟腿上果然套上了黑丝。我心中暗喜,等那批顾客走了,屋里没人的时候,我又说:“明天换上白丝袜给我看。”
文娟看了我一眼,嗔道:“你就能折腾我。”
但是第二天,她还是乖乖地换上了白丝。其实我们平常都是十几天才偷偷约会一次,可是平常文娟在我的指挥下,换穿着各种丝袜,我也很满足。约会的时候文娟告诉我,其实她也喜欢我指挥她换穿各种丝袜,因为那样她就觉得我时时刻刻都在他的身边。有一次文娟突然对我说:“我想跟我男朋友解除婚约,和你正大光明的交往,你愿意吗?”
我顿时喜出望外,抱着她一阵狂吻。我说:“我太愿意了。你马上就和他解除婚约吧,我们马上结婚。”
她叹了一口气说:“唉,要解除婚约,也不是那么容易的。我们两家几辈子交好,我婚约一解除,两家就成了仇家了。首先父母这关就不好过。再说,他在国外拼命挣钱,人家也没做错什么。我总不能说因为他迟迟不回来和我结婚,我一个大姑娘需要男人,因此我另有了相好的,因此解除婚约吧?”
我失望地问道:“那我们是不是就没希望了?”
文娟说:“也不是没有希望,争取吧,努力啊,其实我和他分开了这些年,相互真的已经生疏了。现在我心里只爱你一个人。”
听了文娟的表白,我感动地哭了。那天夜里,我一次次的和文娟陶醉在温柔乡里。就在关键的时刻,放在文娟床头上的电话忽然刺耳的响了起了。文娟说:“我先接电话吧。”
可是我没有起身,说:“让它响吧,响够了就消停了。”
文娟也没有反对,又开始专注的迎合着我的爱抚。可是那电话不屈不挠的响着,终于我再也忍不住了,欠起上身就要拔掉话筒。文娟说:“别,还是接吧,肯定是我男朋友打来的。要是老不接,万一他把电话打到家里,家里再以为我出了什么事来看看那就糟了。”
我说:“这是什么习惯啊,半夜三更打电话。”
文娟说:“人家在那里这时候还是中午呢。”说着就推开我爬了起来。我怕她着凉,连忙把衣服披在她那赤裸的身上。文娟拿起话筒,先装着打了一个哈坎,用一种仿佛才睡醒的腻腻的语调问道:“谁啊?”
我心想,女人真会演戏啊,真会欺骗,就连文娟也不例外。
电话那头一个男人的声音传了过来,问道:“你怎么才接电话?”
文娟说:“人家白天进了一天货,很累了,夜里睡的太死了嘛!”
电话那头说:“唉,你也辛苦了!等过几年我回去,我们就有了足够的钱,你就再也不用辛苦了。等着过幸福生活吧!”
文娟幽怨地说:“等你回来,我都成老太婆了,还谈什么幸福不幸福呢?我说,要那么多钱干什么呢?”
电话那头说:“怎么?还有嫌钱多的傻瓜?”
这时候我用力的在后面搂住了文娟的身体,在她耳边悄悄说:“告诉他,你们分手。”
文娟摇了摇头,悄悄对我说:“不要那么急。”
我说:“不行,你不是说你爱我吗?既然爱我就不要顾及那么多,告诉他,和他分手。”
这时候,电话那头说:“你怎么不说话了?”
文娟突然在电话里抽泣起来,说:“其实,我一直有句话也不好意思跟你说。我们……我们已经分开了那么多年了,相互都不再了解了。我想,我想你既然有那么多钱,一定可以娶个更好的女人。我想和你分开。”
电话那头声音立刻大了:“你是不是睡糊涂了,是不是还没有完全醒过来?”
文娟说:“不是,我是认真的。”
“不行,我们亲都定了,觉也睡了,你是我的女人。怎么能说分开就分开呢?”
文娟说:“我知道对不起你,亲定了,我叫家里把彩礼退回去。我们曾经发生过关系,那,那都是年轻的时候,什么也不懂。”
电话那头问道:“ 你告诉我,是不是看上别的男人了?”
文娟说:“是……是啊……”
“告诉我是谁,我回去杀了他!”电话那头暴跳如雷。
文娟说:“我不会告诉你的,你在外面多保重,慢慢就会忘掉我的。再见。”说着就把话筒放下了。很快电话铃又响了,我们都不再理会。

四、
那天夜里之后,我和文娟的关系就开始公开了。文娟第一次和我一起坐公交车到市里玩了一天。回来后厂子里的同事都知道我和超市的老板谈朋友了,一个劲的问我什么时候开始谈的?也有的说,这小子真有艳福,这么漂亮的女人居然让他不声不响就弄到手了。我也不再在厂子里吃伙房里的饭了,一日三餐都是文娟做给我吃。文娟的父母很快就知道了这件事情,坚决不同意女儿悔婚。按照文娟的意思,既然我们的关系都确定了,就想把婚姻登记手续办了。但是文娟的父母把户口本藏了起来,阻止女儿与我办理登记手续。文娟的父亲母亲轮番到超市说服文娟不要悔婚。亲友们也都谴责文娟,说这样的男人那里找啊?人家辛辛苦苦在国外挣钱,还不是为了将来那个家?哪有这样就不跟人家的?文娟承受着很大的压力,只有我们两人在一起的时候,我们就互相安慰,互相鼓励。中秋节到了,厂子放了两天假。我问文娟是不是愿意去我家过节?文娟点点头表示同意。于是我跟厂子再多请了几天假,厂子同意了。
我们坐公交车往家走的路上,文娟对我说他前男朋友的父母也出马劝文娟了,还说实在不行就让他儿子马上回来。
听到这里我就担心起来,我说:“你是不是屈服了?”
文娟说:“我要是屈服了,能跟你回你老家吗?我想过了,未来的生活是我自己的,我要和我爱着的人在一起,我要为自己活着。”
文娟的话让我感动,我俩紧紧地把手握在一起,相互鼓励对方。
我的老家坐落在胶东半岛的一个小山村里,那里至今还保留着淳朴的民风。我带着文娟进村的时候,正是吃过午饭的时分,乡亲们三三两两聚集在村头、胡同口、大树下闲谈。我和文娟一走进他们的视野,立刻把众人的眼光都吸引过来了。那天文娟上身穿了一件月白色的绸缎上衣,再配上颜色素雅的中裤,肉色的丝袜,黑色的高跟皮鞋。头上戴着一顶宽檐帽。敞着的颈项上挂着一条闪闪发亮的铂金项链。这高雅得体的装扮,再加上文娟那天生的丽质,孤陋寡闻的乡亲们简直被惊呆了,被震住了。文娟象仙女下凡一样降临到我们这个小山村,乡亲们的眼睛都瞪得大大的,尤其是那些男人,那眼神,就像要把我那美丽的女朋友生吞了一样。我骄傲啊,我挎着文娟的胳膊,在众人的羡慕甚至嫉妒的眼光里,得意洋洋的往我家的方向走。快到我家门口的时候,我遇到了一个姑娘,一个穿了一身红衣服的姑娘。我一见到她就头疼。这姑娘名叫贝贝,小我五六岁,我们是斜对门的邻居。这个贝贝从五六岁起就一直腻着我,像我的一条小尾巴,赶不走,骂不走,打不走。一直到了她都十七八岁了,还是那样腻着我。有一天我忽然发现贝贝是个好看的大姑娘了,就说:“贝贝,你都这么大了,一天到头跟着我,不怕别人说啊?”贝贝瞪大了眼睛问道:“别人说什么?”我说:“别人会说我们两个是相好的。”贝贝一撇嘴说:“我不怕,反正将来我要嫁给你。”我说:“你胡闹嘛,我比你大五六岁,再说我拿你当妹妹看,根本没有那种感觉。”贝贝听了这话就恼了,嘴一撅便含着泪水跑了。临走时放了一句狠话,说:“好,你等着,我会报复您的。”
贝贝有一群很铁的小姐妹,平常都听贝贝的话。贝贝为了报复我,聚集了她那帮小姐妹一天到头找我的茬。有时候我要出胡同,她们几个姑娘就胳膊挽着胳膊堵住了胡同口不让我出去。我好话相劝,她们就像木头人一样不为所动。我推她们一把,她们其中的一个就会尖声大哭。哭声会引来别人围观,会说我欺负人家小姑娘,弄得我很尴尬。我在玉米地里锄草,放在地头的车子就莫名其妙的失踪了。找了一天找不到,以为是被小偷偷了。可是第二天早晨贝贝的一个小姐妹就来我家问我是不是丢了车子?我说是啊,是不是你们偷的?那小姐妹一听就不高兴了,说:我们见了一辆自行车,好心想还给你,你却这样说,算了,不还了。我连忙说:对不起,我说错话了。我投降了。那小姐妹说:即然这样,你到贝贝家里来吧,我们告诉你自行车在什么地方。
我硬着头皮来到了贝贝家,看到贝贝和她的小伙伴都在炕上等着我。五个小姑娘蹬着一双双乌溜溜的眼睛不怀好意的盯着我,我心里就有些发怵。我说:“是你们给我把自行车藏起来了吧?”
贝贝说:“什么藏起来了?我们只不过是拣了一部自行车,然后放到了一个谁也找不到的地方。”
我说:“你们是炕头拾剪子,哪有在人家地头拣自行车的?”
一个梳着马尾辫名叫巧巧的姑娘说:“哎呀,你还不老实,你还挺横啊。”
贝贝说:“既然不老实,干脆我们找个机会把自行车卖给收破烂的算了。”
我知道贝贝这家伙说到还真的能做到,在当时的情势下,我只好服软了,我说:“你们都是大好人,是拾金不昧的活雷锋,把我的自行车还给我吧。”
贝贝沉吟了一会儿,说:“不能这样就便宜了你,总得想个办法惩罚你一下。”
我说:“我丢自行车也不算罪过,为什么要受到惩罚呢?”
贝贝说:“就惩罚,怎么?还不服?”
我说:“我服,我服,你们说怎么惩罚吧?”
那个巧巧脱口而出:“罚你喝我们的洗脚水。”说着就指着炕旮旯的一个水盆。
我一看那水盆里的水黑得象墨汁,心里一惊,说:“你们的洗脚水这么脏啊?”
贝贝说:“洗完了脚,又洗了抹布。”
我说:“就算打死我我也不喝。自行车我不要了。”
巧巧说:“要不这样吧,为了打掉你这个臭男人的嚣张气焰,你给我们贝贝姐亲亲脚丫子吧。”
贝贝听了这话,立刻将一只光脚丫子伸到我面前,一脸坏笑地说:“对啊,亲啊,亲啊。”
我已经说了,贝贝那时候就已经是一个十七八岁的大姑娘了,也挺漂亮的。而我恋足的倾向在那时候早就形成了。曾经多少次幻想抚摸少女的秀足,甚至亲吻她们,但是并没有机会。如今能有机会亲吻贝贝的玉足,那可不叫惩罚,简直就是奖励了。不过我虽然愿意,但表面上总得忸怩一番,做出很勉为其难的样子。这时候巧巧催道:“怎么,难道不想亲?”
我问道:“为什么要让我亲脚丫子呢?”
贝贝说:“不让你亲脚丫子,难道还让你亲脸不成?你想的到美。”
我说:“好好好,那我就自认倒霉。”说着,捧着贝贝伸到面前的脚丫子,实实在在的亲吻了一下。最后,又伸出舌头,在她的脚趾间舔了一下。贝贝咯咯一笑,立刻缩回了脚丫,脸色也微微红了起来。这时候巧巧和其她伙伴们都笑着一齐把自己的脚丫子伸到我的面前,说:“也亲亲我们的。”
看着面前一对对白脚丫子,我当时很兴奋。于是先捧着巧巧的脚丫子亲吻,然后再一个个的吻过去,真是满口的嫩脚丫子味道。这些姑娘们见我吻得很认真,还以为我真的是为了自己的自行车不得已而为之呢。收回脚丫子,她们一个个显得很得意。贝贝说:“你连我们的脚丫子都亲了,以后不要再那么牛皮了,你以后得听我们的话。”
巧巧也说:“对,要是不听贝贝的话,我们就把你吻女人脚丫子的事情说给别人听。”
我说:“好了吧,姑奶奶,还我自行车吧?”
巧巧说:“自行车就藏在你家屋后的草垛里,自己去找吧。”
在我走出贝贝家门口的时候,就听到这群丫头在屋里得意忘形的大笑。
从那起,贝贝见到我总是一副趾高气昂的样子。因为在她的眼里,我是一个亲过她们脚丫子的人,因此我很没面子。终于一天贝贝把我挤到我家门口的一个角落里,一双大眼睛扑闪扑闪地盯着我,问道:“你什么时候托媒人到我家里来?”
我问道:“托媒人到你家里干什么?”
贝贝说:“给我们说亲啊。你想,你是一个亲过女人脚丫子的男人,别的姑娘谁还跟你?也就我不在乎。”
我说:“贝贝,你还小,不要胡闹了。我对你真的没有那种感觉。”
贝贝伸手拧了我一下,说:“怎么没感觉?难道我长的不好看?”
我说:“我没有说你长的不好看。”
“那为什么?”贝贝穷追不舍。
我说:“我也不知道为什么,反正我将来要找的媳妇不会是你这么小的。”
贝贝恼了,一顿足就跑,扔下一句话:“好,你等着,我不会放过你的。”
从那起,贝贝和她的伙伴们又开始无休无止地找我的岔,弄得我一见到她们就像见到了鬼一样害怕。有一天我独自一人到一个平塘里洗澡。因为我不会游泳,就趴在平塘的浅水处玩狗刨。岂知我已经被贝贝她们盯上了。她们神不知鬼不觉地潜到平塘边,把我脱在平塘岸上的一推衣服偷走了。临走时留下一串笑声一句话:“我们替你先把你的衣服送到你家里去。”
我可是赤裸着趴在水里的,衣服被拿走了,我总不能光天化日下光着身子回家。害得我一直趴在水里,从中午一直到晚上,这才狼狈不堪的潜回家去。我感到在村里我简直都没法呆了。于是我就离开家乡到外地打工了。也奇怪,离开家乡后,我并不恨贝贝他们,时间长了不见,倒觉得有些思念她们了。想到曾经一个个吻过她们的玉足,心里还时时有一种兴奋和留恋。后来我就认识了我以前的那个对象,我记得我第一次把她领回家的时候,贝贝就带着她的那帮伙伴们来到了我家。我对象坐在炕上,她们手挽手站在炕下,瞪着眼睛看着我对象,一个个冷风热嘲,弄得我对象很是尴尬。贝贝一撅嘴说:“哦,新娘子不漂亮嘛,怎么配得上我们的征远哥哥?”另一个说:“征远哥哥是个没人愿意嫁的男人。”巧巧问道:“为什么啊?”其余的伙伴一齐说:“他亲过我们的脚丫子。”
记得她们走了之后,我对象很是生气,直说我们这里的人怎么这么没素质。又责问我怎么这么不检点,居然吻过这些姑娘的脚丫子。其实我们的感情裂痕就是从那时候生成的。再后来我们就进入谈婚论嫁的地步,家里也给我盖了新房子,甚至连家具、连结婚的被褥都买齐了。我们本来约好五一登记,六月结婚。可是就在离五一没多长时间,我和她的缘分就走到了尽头。在我感情最受伤的时候,好在文娟走进了我的生活里。我觉得我对文娟的感觉,那是在我以前的对象身上所体会不到的。我对文娟的爱,那才是真正的爱。现在文娟来到我的老家了,一路上我都在祈祷:“贝贝啊贝贝啊,千万不要再对文娟说三道四了。你要是给我拆散了我和文娟的感情,我可恨你一辈子。那我就娶了你,娶了你一辈子不理你,好好惩罚你。”可是我千祈祷万祈祷,还是不成。冤家路窄,我还是遇到她了。

五、
贝贝斜倚在我家门口,一双眼睛挑衅地看着文娟,鼻翼扇乎了几下,阴阳怪气地说:“呀,原来是征远哥哥回来了?”
我讨好地对她笑笑,说:“贝贝,这么些日子不见,又漂亮了许多。”
贝贝哼了一声,说:“再漂亮也是一根狗尾巴花,这个姐姐才是牡丹啊。啊,又换了,今儿领了这么个漂亮的姐姐来了?”
我心里直叫苦,贝贝啊,什么又换了啊,好像我还成天换女人似的。我连忙说:“你以前不就见过我那个对象吗?我和她吹了你又不是不知道。”
贝贝说:“那你和这位姐姐什么时候吹啊?”
我说:“我们不会吹,我们这次回来就是结婚的。”
贝贝说:“好,你等着!”说罢拔腿就跑了。
我有些尴尬的对文娟笑笑,同时长话短说,跟文娟如实交代了我和贝贝的恩恩怨怨。文娟也没有怪我,只是笑着说:“看来我抢到的是一个烫手的山芋啊。不如这样吧,这回我们干脆在你老家办一个简单的婚礼。你不是说你老家新房也有了,嫁妆也有了吗?我们办一办吧。等回去后再登记,我们在我老家那里再好好举行一次。婚礼一办,贝贝也就对你死心了。”
我一听文娟的建议,真是喜出望外,也不管是在外面,抱着她就亲了一下,问道:“真的?我没听错吧?”
文娟说:“有这麽个年轻的小姑娘追着你,我可不放心,还是早早办了的好。”
进了家,我直接对父母说这是我给你们领回来的新媳妇,这次回来就是办婚礼的。父母看着美丽漂亮,落落大方的文娟自然是高兴地合不拢嘴。父亲说:“好好好,我和你妈马上就去准备。这孩子,这么大的事情怎么也不事先过个话呢?”
全家人正欢喜着,这时候贝贝领着她那几个女死党呼呼隆隆就进来了。贝贝一进来我的心就揪紧了,怕她们说出什么话来让文娟下不来台。贝贝等人进来之后,也不说话,一齐都瞪着文娟。迎着她们的目光,文娟没有一丝怯意,反而微笑着与她们对视着。这样持续了几分钟,贝贝她们可能觉得没有达到预期的效果,先自露了怯。她们在文娟微笑的目光下有些局促起来,先是巧巧推了推贝贝,说:“咱们走吧。”贝贝有些不甘心,但是又没有勇气造次,也只好冲其余的伙伴们示意了一下,说:“走就走,我还不稀罕在这里呆呢。”说罢就要走。
文娟说:“别忙走啊,咱们说说话啊。”
贝贝说:“说说话就说说话,谁还怕谁不成,哼!”
文娟咯咯就笑,拉起贝贝的手说:“小妹,其实我早就知道你了。今天见面,亲还来不及呢,怎么能说到谁怕谁啊?”
贝贝好奇地问道:“怎么,你早就知道我了?”
文娟说:“是啊,是啊,征远不时跟我提起你,说他在老家有个小妹妹呢。说他跟这个妹妹自小一块长大,很亲的。”
贝贝一撇嘴:“他会这样说?”
文娟说:“是啊,她说对贝贝那份感情,就像亲妹妹一样。他还说了,这个亲妹妹老是欺负他,还让他亲脚呢。”
贝贝脸一红,有些羞涩地问:“连这你都知道了?他都敢跟你说?”
文娟点了点头:“是啊,他还跟我说了许多呢,”转过头吩咐我道,“你先出去,我要和妹妹们说说知心话儿。”
要说文娟真是不得了,也不知道她用了什么方法。在我出去不到半个小时的时间,她就和贝贝她们搂腰抱肩的出来了,亲热的不得了。从这起,贝贝几个简直就成了我们家的帮工。帮助收拾新房,帮忙到镇上去购买结婚需要的东西,围着文娟忙的不亦乐乎。而文娟也有条有理地指使着她们干这干那,她们都令行禁止。贝贝也一口一个嫂子地称呼文娟,亲热极了。三天后我们举行了一个简单而热闹的婚礼,晚上,贝贝她们等别人都散去了以后,就开始闹房。巧巧突然出了一个主意,说我们用一个方法,来检验一下征远哥对我嫂子熟悉到什么程度。文娟问道:“怎么检验?”巧巧说:“给征远哥哥把眼睛蒙起来,然后让他像小狗一样闻我们的脚丫子。要是他闻对了那双脚是文娟嫂子的,我们就让你们入洞房。要是他闻错了,我们就一直闹到天亮。”此言一出,这帮女孩子都拍手叫好。于是她们纷纷将袜子脱了下来,露出赤裸的秀足。顿时六七双白嫩的脚丫子展现在我的面前,真是满目春色,满室生香。我想想我又一次有机会零距离亲吻这些小脚丫子,顷刻间觉得心潮激荡,兴奋异常。这时候贝贝就用一条布将我的眼睛蒙了起来,说道:“开始吧。”
其实要说脚的味道,那真的没有什么太大的区别。但是我知道文娟有个习惯,就是她每天晚上洗完脚后,都会往脚上抹一种护肤霜。而这种护肤霜有一股似有若无的香味,我很熟悉的。但是我装模作样的开始磨磨唧唧在每一双脚丫子上亲吻,亲了一遍,又亲一遍,好像犹豫不决。其实我早就知道了,在我亲第三双脚丫子的时候,我就闻到了那种香味,而那只脚丫子也将大拇指伸到我的嘴里,去勾我,我知道那是文娟在告诉我那就是她。但是为了细细品味每一双脚丫子,我自然不能这么早就猜出来。当我亲完第二遍后,真是脚香满口。我说:“都是一般的脚丫子味道,没法辨别。我用手摸行不行?文娟的脚,我可以摸出来的。”
在取得了她们的同意之后,我又开始抚摸这些脚。每一双脚都经过了我的细细把玩,我也算过足了淫。最后,我把文娟的脚丫捧在手里,说:“就是她了。”
过了关,贝贝她们又哄闹了一会,就离开了。当房间里只剩下我和文娟的时候,看着摇曳的红烛,我不由得心情澎湃。想着与她相识相爱的经过,心里很甜蜜。这时候文娟红着脸看了我一眼,说:“其实你应该很早就猜出那双脚是我的,故意不猜,就是为了多亲亲,多摸摸那些小姑娘的脚,对不对?”
被文娟一语道破,我有些尴尬,也怕文娟会生气,正要辩解,文娟扑在我的怀里呢喃着:“其实我没有怪你,我不是那种喜欢吃醋的酸女人。”
这天晚上我们一夜无眠。我们一起在爱河里遨游,一起规划未来美好的生活。文娟说她开超市这么多年,也积攒了一些储蓄。我们计划在市里买处门面房,扩大超市的规模,两人一起经营。说到将来文娟的父母是不是会同意我俩的婚事,文娟说:“没事,父母总是为了女儿好的,不会那么残忍地剥夺女儿的幸福。”又说到文娟以前的对象,文娟觉得对他有些愧疚。但是文娟说:“没办法,谁让他离开我那么久呢?谁让我爱上你了呢?如果不是遇到你,也许我会一直等他回来。”我说:“都怨我。”文娟亲吻着我说:“不是,我应该感谢上苍让我们相识,因为我得到了真爱,得到了幸福。我不能为了一个承诺,失去我一生的幸福。我虽然觉得对不起他,但是我不后悔。”我们甚至还谈起了将来生儿育女的事情,甚至连未来儿女的名字都起好了。在起名字的时候,发生了不同意见,我们甚至还争论过。一直那么说啊说,晨曦都照亮了窗户。文娟说:“啊,天亮了。”我忽然紧紧地搂住了文娟那柔软的身体,再一次开始了狂热的恩爱。云收雨毕之后,我服侍着我的爱人穿好了衣服,我们一起走出屋子。这时候一抹红霞在东边的天空展示着灿烂,大太阳从地平线上冉冉升起。文娟突然说:“我真想把太阳搂在怀里。” 2009年2月20日初稿
2009年2月27日第二次修改
【本故事纯属虚构,未经本人许可,严禁转载】
发表于 2009-2-27 04:53 | 显示全部楼层
写的真好
发表于 2009-2-27 23:15 | 显示全部楼层
不像是电工能写得出来的啊
 楼主| 发表于 2009-2-27 23:44 | 显示全部楼层

回 3楼(mobileuser) 的帖子

我说过故事中的我不是我,而是小说中的一个人物而已。小说用了第一人称的手法写的。
唉,还要向你普及文学知识。 [s:6]
发表于 2009-2-28 03:33 | 显示全部楼层
写的真的不错,最主要是很感人啊.
发表于 2009-3-6 02:13 | 显示全部楼层

Re:回 3楼(mobileuser) 的帖子

引用第4楼美a足b于2009-02-27 23:44发表的 回 3楼(mobileuser) 的帖子 :
我说过故事中的我不是我,而是小说中的一个人物而已。小说用了第一人称的手法写的。
唉,还要向你普及文学知识。 [s:6]

此篇小说甚是精彩!我已是第二次阅读了。
许多精彩段落,令人读来荡气回肠、心驰神往。
好,就一起普及普及文学知识吧:

★正是夏初季节,路旁的杨柳含絮吐绿,刺槐树盛开着一串串雪白的花蕾,通红的夕阳一点点的往西边的地平线坠落,半边天空中的云朵都被染得金黄嫣红。翠柳下,夕阳中,亭亭玉立着一位美妙的玉人儿。只见她那一头长发在微风的吹拂下随心所欲地飘拂着,上身穿了一件月白色的紧身小衫儿,丰满的胸脯高高的耸立着。下身穿着一条短绿色的马裤,腿上裹着一双薄薄的肉色丝袜,脚上蹬着一双褐色的马靴。在马靴与马裤之间,那截裹着丝袜的腿显得尤其光亮平滑,性感动人。

--开篇一段描写即先声夺人,引人无限遐想、期望!
巴刀有诗云:天地之间,众美翩翩。美女之美,众美之巅!女美之王,正在足端!婉兮柔兮,醉我神寰。
此处于玉足未着一字,然胜过千万字。正所谓“不着一字,尽得风流”。“那截裹着丝袜的腿显得尤其光亮平滑,性感动人”。一句话仿佛镜花水月,让人无限遐想、猜想,亦增加阅读下文的渴望。好笔法!


★闲来无聊,就想到那片杨树林里去看看。心中这样想着,就溜溜达达信步进入了杨树林。一进林子,立刻感到这里十分凉爽,环境也幽静。小鸟在枝头婉转,蝴蝶在树下的野花丛中蹁跹。享受着眼前的景色,不由得心旷神怡,伸伸懒腰,做了一个扩胸运动,继续往里走。走着走着,突然听到树林里有人低低地唱歌。那声音时断时续,隐隐约约,但是却美妙动听。又往前走了几步,那歌声就清晰了许多。我听出唱的是我喜欢的一首情歌《味道》。 这首歌描写了一个女孩在夜半三更的时候,思念自己恋人,倾吐自己的衷肠,及其感人。那少女对自己的恋人之思念无以复加,不光思念恋人的笑容,甚至连恋人的外套、白色的袜子、身上的味道都是那样思念。

--曲径通幽,步步深入。千回百转,渐入佳境。一步步引发着主人公和读者的渴望向前推进,让人心潮澎湃。
巴刀有诗云:未见其人,先闻其声。其声也娇,其意也娆。恍兮惚兮,灼我心苗。

今天太晚了,明天接着解读和鉴赏。
发表于 2009-3-6 12:57 | 显示全部楼层
写的不错!很细腻!欢迎继续!
发表于 2009-3-7 08:42 | 显示全部楼层
射了
发表于 2009-3-8 15:00 | 显示全部楼层
高手美文
发表于 2009-3-11 10:09 | 显示全部楼层
[s: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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